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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财政厅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印发《加快推进现代枸杞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财政扶持政策暨实施办法》的通知-pg电子游戏麻将胡了

索引号 640000023/2021-00012 生成日期 2021-02-20
发文字号 宁财规发〔2020〕22号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所属机构 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 责任部门 枸杞产业发展中心


加快推进现代枸杞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财政

扶持政策暨实施办法

根据自治区党委和政府关于加快推动我区重点特色产业发展工作部署,为确保完成《宁夏现代枸杞产业高质量发展“十四五”规划(2021—2025年)》目标任务,特制定以下加快推进现代枸杞产业高质量发展财政扶持政策暨实施办法。

一、目标任务

紧紧围绕枸杞产业、生产、经营“三大体系”建设,实施基地稳杞、龙头强杞、科技兴杞、质量保杞、品牌立杞、文化活杞“六大工程”,创新财政扶持方式,完善财政支持政策,通过财政奖补、专项支持、贷款贴息、农业保险、融资担保、基金引导等方式,积极探索财政资金撬动金融资本、社会资本向枸杞产业聚集,形成多元化投入机制,着力推进产业布局优化,产品质量安全水平提升,品牌叠加效益显现,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努力实现枸杞产业高质量发展。

  1. 扶持重点

重点扶持基础研究、良种繁育、基地建设、品牌建设、标准化体系建设、社会化服务、融合发展等重点领域。

  1. 基础研究。加快枸杞鲜食、药用、叶用、加工等优新品种培育,支持围绕枸杞有效成分提取、功能食品饮品、医药保健品和枸杞机械采摘等关键技术环节进行重点攻关。

    (二)良种繁育。强化宁夏枸杞种源保护和评价利用,重点培育具有宁夏区域特征、高产、多抗的功能性当家优新良种,培育壮大一批育繁推一体化枸杞种苗企业,打造宁夏枸杞良种繁育先行示范区。

    (三)基地建设。加快推进枸杞标准化基地建设和道地宁夏枸杞中药材示范基地建设。支持开展“百、千、万”枸杞绿色丰产高效示范园创建活动,提高枸杞单位面积产量和效益。坚持小农户分散经营和家庭农场、种植大户、专业合作社、企业适度规模经营共同发展。

    (四)品牌建设。支持做大“宁夏枸杞”“中宁枸杞”两个区域公用品牌。鼓励枸杞生产经营主体开拓国内外市场。支持中宁国际枸杞交易中心综合服务功能提升建设。大力支持办好枸杞产业博览会,加大宣传推介力度。

    (五)标准化体系建设。加强宁夏枸杞现代生产技术标准体系、病虫害绿色防控体系、质量认证与溯源体系、枸杞精深加工技术创新体系建设,推动宁夏枸杞质量安全标准与国际接轨。支持制定《枸杞干果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标准》。支持通过质量认证和产品溯源,依托“宁夏枸杞”地理产品保护标志,建立“宁夏枸杞”市场准入标准。支持依托“中宁枸杞”地理标志证明商标,建立“中宁枸杞”市场准入标准。

    (六)社会化服务。支持统防统治(绿色防控)、整形修剪、专业采摘等技术托管服务组织、制干中心社会化服务组织。支持设施制干服务中心建设。

    (七)融合发展。大力支持主产市、县(区)积极创建国家级、自治区级现代农业产业园、科技园、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创业园等。支持科技与产业融合,创建专业性重点实验室、区域观测实验站和关键技术应用研究示范基地,支持培育一批科技研发、加工转化科技型龙头企业。推进文化与产业融合,支持特色“枸杞小镇”建设,鼓励创作一批具有鲜明特色的枸杞旅游产品和枸杞文化作品,支持建立枸杞龙头企业梯次培育壮大机制,带动家庭农场等各类新型经营主体发展。

  三、扶持方式

主要采取财政奖补、专项支持、贷款贴息、农业保险、融资担保基金引导等方式予以扶持。

  1. 财政奖补  

      主要扶持“四个体系”建设、基地建设、精深加工、科技创新、品牌建设、标准化体系建设、社会化服务、融合发展、人才培养等环节。

    1.“四个体系”建设。重点支持枸杞产业标准体系、病虫害绿色防控体系、质量检验检测体系和产品溯源四个体系建设。对新制定的推动枸杞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关键性国家标准、国际标准予以10万元奖励;对纳入计划新制定的关键性地方标准奖励5万元,对修订的地方标准和新制定的团体标准奖励3万元。支持宁夏枸杞质量检验检测体系和国家枸杞质量检验检测中心(宁夏)建设,支持生产经营主体开展道地药材基地、绿色食品、有机食品、gap等质量认证,每个证书给予2万元奖励。对取得“两品两标”(绿色食品、有机食品、国家地理产品保护标志、宁夏枸杞溯源标签)等质量认证的生产经营主体,补助标志费用的50%。支持枸杞病虫害现代信息监测预报平台及监测预报网络建设,每年补助平台运行费50万元至80万元。建立宁夏枸杞溯源体系,严格“宁夏枸杞”“中宁枸杞”市场准入制度。加大枸杞产业知识产权保护支持力度。

    2.基地建设。自治区对新建连片30亩以上的标准化基地,每亩奖补1000元。开展“百、千、万”枸杞绿色丰产高效示范园创建活动,对成功创建的自治区级示范园,每亩奖补100元。

    3.精深加工。支持主产市、县(区)积极创建国家级和自治区级产业园、科技园、创业园等。大力开展以枸杞中药材、养生保健等为主的招商引资,建立枸杞龙头企业梯次培育壮大机制,实施“育龙计划”,培育上市龙头企业,加强中宁枸杞高新技术产业园建设。加大科研成果转化,支持新上、技改、扩建枸杞精深加工项目。对成功创建国家级产业(科技、示范、保护等)园区的县(市、区)享受现有政策补助。对新建、扩建枸杞鲜果、干果、根茎叶等为原料酿品(酒类醋类、饮品原浆、汁、粉等)、食品食品添加剂、特膳特医类等功能性食品)健字号保健食品、化妆品、中医药品以及加工副产物综合利用等精深加工生产线,给予支持

        4.科技创新。支持中国枸杞研究院建设。加强宁夏枸杞种质资源保护和良种苗木繁育基地建设,对国家级枸杞种质资源圃和自治区级种源保护基地每年补助运行费10万元。加快鲜食、药用、叶用、加工等功能性枸杞优新良种培育,重点支持具有宁夏区域表征、高产、多抗的当家品种,对通过自治区审定的优新良种一次性奖补10万元。对自治区级枸杞良种繁育基地示范企业每年给予20万元补助,连补3年支持围绕枸杞有效成分提取、功能食品饮品、医药保健品和枸杞机械采摘等关键技术环节进行重点攻关,对取得“药”字号、“健”字号并进行批量生产的生产经营主体分别给予30万元、20万元奖励;取得特膳、特医等功能性食品许可且实现批量生产的给予10万元奖励

    5.品牌建设。每年安排不少于1000万元,大力开展“宁夏枸杞”“中宁枸杞”区域公用品牌宣传,支持举办枸杞产业博览会。对线上、线下年收入增加5000万元以上,且年平均增幅位列全区枸杞企业前10名的企业,每家奖励市场营销和品牌培育费用50万元至100万元。支持国家级中宁枸杞市场建设。对自治区级枸杞信息中心每年补助运营管理费100万元。对新获得宁夏枸杞知名品牌的企业一次性奖补30万元。

    6.社会化服务。对与农户签订托管合同5年以上,面积500亩以上,诚信服务的新型生产经营主体,每亩奖励30~50元。对开展整形修剪、统防统治(绿色防控)、专业采摘、制干服务等新型社会化专业服务组织,服务面积达5000亩以上(不包括自有基地),给予10万元奖励。对采用以清洁能源为主的制干设施服务农民的专业化公司或农民专业合作社,新建制干能力在20吨以上的设施,一次性以奖代补10万元。

    7.融合发展。支持“枸杞小镇”、枸杞示范庄园等田园综合体建设。支持创建国家、自治区农村融合发展示范园,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支持枸杞养生保健、旅游、影视、书画等文创作品创作。

8.人才培养。加强枸杞产业人才高地建设,统筹安排人才专项经费,支持枸杞产业高级人才培养和实用技能人才培训。鼓励宁夏大学、宁夏医科大学,围绕枸杞产业人才需求,重点培养枸杞功能性食品及养生保健品、中药饮片、中成药生产及提取工艺高学历专业人才。鼓励宁夏葡萄酒与防沙治沙职业技术学院加挂枸杞职业技术学院牌子,加强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实习实训等。

9.发挥行业协会作用。充分发挥宁夏枸杞协会行业协会的桥梁纽带作用,采取政府购买服务方式,支持行业协会办好《宁夏枸杞》专刊运营管理好枸杞门户网站和微信公众号,发布枸杞产业《蓝皮书》,开展标准推广、品牌打造、推介宣传、质量认证与溯源体系建设、组织展会等,根据服务内容和质量予以补助。

(二)专项支持

大力支持自治区相关部门(单位)、科研院所、市县区、企业等积极争取中央、自治区其他相关项目资金支持。

1.积极争取中央财政林业改革发展资金林木良种补助、林业科技推广示范补助,支持枸杞种质资源库、良种繁育基地建设等,争取中央预算内基建投资林木种质资源保护工程项目、种养业良种工程项目支持枸杞国家林木种质资源库建设国家枸杞种质资源圃建设等,积极争取相关项目资金,支持创建国家级现代农业产业园、国家农业科技园区、国家级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枸杞特色小镇等。

2.支持创建自治区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自治区现代农业科技创新示范区等。自治区财政统筹安排林木良种培育、农业自主科技创新、农业优势特色产业育种、人才、科技、自治区预算内基本建设支出等项目资金,支持枸杞科研院所科技创新、良种繁育、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建设、枸杞深加工技术工程实验室创新能力建设等。

3.对于符合现有科技、工业、金融、商贸服务业、服务业引导等政策的项目,享受相关政策,予以资金支持。

(三)贷款贴息

对符合贴息条件的枸杞种植、加工、生态旅游企业、专业合作社、农户贷款可享受林业贷款贴息政策,采取一年一贴、据实贴息的方式,年贴息率为3%。林业贷款贴息补助,须将银行征信查询纳入审核环节,落实林业贷款贴息项目公告公示制度。对骗取林业贷款贴息补助的单位和个人,将其不良信息推送到人民银行征信系统,取消其申请林业贷款贴息补助资格。

(四)农业保险

加强农业保险兜底作用,将枸杞产业纳入中央、自治区农业保险重点支持范围,枸杞种植保额2000元/亩,保险费率4%,中央、自治区、县级财政及农户(投保人)按照3:4:1:2比例承担,提高农户、农企种植积极性。鼓励各县(市、区)探索开展枸杞价格保险、收入保险等农业保险试点,自治区财政对创新开展农业保险取得明显成效的县(市、区),给予保险费奖补。

(五)融资担保

支持担保机构对符合条件的枸杞生产经营主体给予融资担保,自治区财政按照相关政策予以保费补贴。充分发挥政府产业引导基金作用,支持枸杞产业股权融资。

四、资金管理

(一)严格项目实施管理。自治区相关部门下达年度目标任务,汇总项目实施情况,提出资金分配建议,制定绩效目标,自治区财政下达拨付年度项目资金。项目涉及的县(市、区)、科研院所编制项目实施方案,报备相关业务部门。

(二)严格项目资金管理。有关县(市、区)、项目实施单位严格按照相关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实施项目,规范使用资金;各县(市、区)不得截留、延付项目资金;自治区相关部门对项目进行跟踪监管,各级财政部门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

(三)严格预算绩效管理。加快预算执行,建立督查和考核机制,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第三方绩效评价,评价结果作为翌年资金扶持依据。严肃查处侵吞、挤占、挪用、虚报、冒领资金的违规行为。

本办法自2021年21日起执行,有效期至2026年2月1日自治区林业厅、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印发创新财政支农方式加快枸杞产业发展的扶持政策暨实施办法的通知》(宁林(办)发〔2016〕43号)废止。

《加快推进现代枸杞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财政扶持政策暨实施办法》政策解读

《加快推进现代枸杞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财政扶持政策暨实施办法》政策解读(图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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